根據中共福建省委、福建省人民政府《關于開展2017年為民辦實事工作的通知》(閩委〔2017〕4號)和中共廈門市委、廈門市人民政府《關于開展2017年為民辦實事工作的通知》(廈委〔2017〕14號),推進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已列入省、市2017年為民辦實事項目。為落實2017年工作目標任務,結合我市《關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》(廈府〔2016〕155號)要求,現制定我市2017年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工作方案如下:
一、目標任務
以省委、省政府下達的任務為目標,結合我市交通疏解工作,建設一批公共停車設施,確保全市2017年新增路外公共停車泊位4000個以上,重點緩解群眾反映強烈的學校、醫院、產業園區、大型商業設施、街鎮村居、旅游景點等交通擁堵區域的停車難問題。
二、工作內容
按照“五個一批”建設計劃,推進公共停車設施建設。
(一)確保年內完成“投用一批”項目35個,具體分布是:
1.市級項目8個,新增停車泊位4087個,主要為市級建設項目或市屬國有企業建設的項目。其中市政集團建設項目3個,新增停車泊位1360個;市土總利用收儲用地建設地面公共停車場4個,新增停車泊位427個;廈門大學演武操場地下停車場,新增停車泊位2300個。重點緩解一中及萬壽周邊社區、火車站、電子城、洪文片區、廈大片區的停車問題。
2.思明區組織實施項目1個,新增停車泊位140個。
3.湖里區組織實施項目5個,新增停車泊位866個,重點緩解文創園區停車問題。
4.集美區組織實施項目5個,新增停車泊位782個,重點緩解杏濱中心小學、杏南中學及周邊老舊生活區停車問題;
5.海滄區組織實施項目4個,新增停車泊位849個,重點緩解滄虹路以北、東坑路以南周邊生活片區、海滄行政服務中心辦事人員及周邊小區住戶停車問題。
6.同安區組織實施項目8個,新增停車泊位503個,重點緩解同安城區、中醫院、五顯鎮停車問題。
7.翔安區組織實施項目4個,新增停車泊位245個,重點改善后山巖公園、新圩鎮等停車問題。
(二)按計劃推進“在建一批”項目18個,為2017年之前開工,計劃完成時間在2017年底之后的項目。具體是:市級項目4個,總車位2159個;思明區組織實施項目1個,總車位163個;湖里區組織實施項目1個,總車位75個;集美區組織實施項目3個,總車位2080個;海滄區組織實施項目4個,總車位1415個;同安區組織實施項目3個,總車位64個;翔安區組織實施項目2個,總車位143個。
(三)力爭“開工一批”項目20個,建設單位加快辦理項目前期手續,力爭2017年開工建設。具體是:市級項目1個,總車位134個;思明區組織實施項目1個,總車位195個;湖里區組織實施項目2個,總車位726個;集美區組織實施項目4個,總車位2385個;海滄區組織實施項目7個,總車位1200個;同安區組織實施項目3個,總車位339個;翔安區組織實施項目2個,總車位400個。
(四)促進“生成一批”項目33個,為已通過規劃初步選址意見的前期項目,建設單位抓緊開展項目方案、投資模式等策劃工作。具體是:市級項目7個,總車位1877個;思明區組織實施項目1個,總車位58個;湖里區組織實施項目11個,總車位2773個;集美區組織實施項目3個,總車位165個;海滄區組織實施項目6個,總車位1392個;同安區組織實施項目3個,總車位476個;翔安區組織實施項目2個,總車位200個。
(五)繼續“謀劃一批”項目,結合計劃新建的學校、公園綠地,同步策劃地下公共停車設施建設,同時推動社會主體利用自有紅線范圍內閑置地塊建設停車設施。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合理利用地下空間。充分利用新、改、擴建的廣場、學校、公園綠地以及公交場站、垃圾站等公共設施地下空間同步建設公共停車設施。靈活采用公共停車設施投資建設模式,加強公共停車設施建設項目規劃建設、經營管理,規范停車設施項目用地管理,加大財政支持力度,加快公共停車設施項目審批工作等。
(二)加大力度引入社會資本。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公共停車設施,加快公共停車設施建設項目實施招拍掛,鼓勵運用PPP模式。思明區、湖里區各推出至少2個項目實施招拍掛或PPP模式,集美、海滄、同安、翔安區結合本區實際,對條件成熟的公共停車設施建設項目,組織開展相應的招拍掛或PPP工作,切實引入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公共停車設施。
(三)規范社會主體申請辦理流程。規范社會主體利用內部資源投資建設停車設施項目的申報主體、實施范圍和受理部門、手續辦理過程中必須的要件和流程;明確項目建設資金和申報材料、預審情況的告知程序、建設審批流程;簡化兩層簡易機械式停車設施的建設審批流程。
(四)加強跟蹤督辦,納入績效考核。各責任(建設)單位做好項目實施和管理,科學安排建設計劃,確保按時全面完成任務。一是項目進展情況實行月報制度。各責任(建設)單位應及時更新信息,在每月25日之前將項目進展和存在問題等情況報市停車辦,由市停車辦負責匯總逐級上報;半年、9個月、全年完成情況各責任(建設)單位于7月5日、10月5日、12月25日前報送市停車辦。二是對未按計劃推進的項目進行督查督辦。加強統籌協調,加大跟蹤力度,對“投用一批”、“在建一批”“開工一批”項目建設進度,進行常態化監管、日常巡查和定期督查。三是納入績效考核。新增4000個以上路外公共停車泊位工作任務已列入省績效考核一級指標內容,按相關規定也將納入我市績效考核內容。為此,將按考核辦法對各責任(建設)單位進行考核。
(五)推廣便民措施。一是加快推動公共交通樞紐、公共建筑、公園綠地、旅游景點、居住區等配建的公共停車設施聯網工作,掌握停車設施運行的動態實時數據。二是推廣停車車牌識別和非現金收費支付,提升實時信息導引、收費價格管控,錯時停車信息交互等功能,提高車位使用效率,方便市民出行。三是推進公共停車設施與充電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。新建公共停車設施應當配套建設電動汽車充電設施,安裝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0%。
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
2017年3月28日印發